2021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公示(第三榜)

发布时间:2021-02-10 09:26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审议,下列655名同志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月10日至2月19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

县卫健委举报电话:0554-4021823或4037431

市卫健委举报电话:0554-6640022或6674881

省卫健委举报电话:0551-628998529

举报信箱设在县卫健委。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具体政策由省卫健委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