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电脑验光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1-18 14:44 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寿春镇镇中心卫生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全自动电脑验光仪一台(含安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1)、全自动电脑验光仪技术参数要求和数量:一台

1. 自动雾视云雾图7英寸彩色液晶技术、测量精确、舒适

2. 采用大规模集成技术和领先的光电技术、可测瞳孔更小、适应性更大、仪器测量结果稳定精准、可靠性强。

 3.   仪器引入自检系统、智能化分辨率程度高、操作简单界面清晰。

4.   检测过程中触摸切换≥三种模式

5. 测量范围:球镜:-20m-1~+20m-1(D)  (VD=12) (0.125M-1(D) step)柱镜:-8m-1~+8m-1(D)(0.125m-1(D) step)光轴:0°~180°(1°step),瞳距测量范围:45mm~88mm(1mmstep),顶点距:0mm,12mm,13.75mm,最小可测瞳孔:Φ2.0mm。

6. 角膜曲率:曲率半径:5.0mm~10mm(步长:0.01mm)角膜屈度:33.75m-1~67.50m-1(D)(当叫折射率为1.337时)(0.12m-1,0.25m-1(D)step)角膜散光:0m-1~8.00m-1(D)(0.12m-1,0.25m-1(D)step)光轴:0°~180°(1°step)。

7.   自动采集精确测量屈光度和角膜曲率范围、检测双眼储存功能≥20次

8. 紧凑型的人性化智能键盘操作快捷精准;绿色产品设计观念视觉感强

9. 自动升降颌托,操纵杆灵活定位焦点清晰、便于测量者准确的找到对焦点

10.   自由旋转屏幕角度0-85°便于操作者与眼患者检测姿态调整

11.   机头固定功能锁,轻触按钮即可主机固定底座上,操作简便灵敏度高。

备注:

1、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价的为无效投标。

3、 ★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5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5  %;期限  12个月,不计利息。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 报价时间:2021年1月20日14:30时之前,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

1、 现场递交。在2021年1月20日14:30时之前将报价材料送达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

2、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盖公章): 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联系人:李院长  联系方式:13505649743




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