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东街原寿州商场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直管公房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09:06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寿县寿春镇原寿州商场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直管公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和《关于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寿县寿春镇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直管公房维修工程

二、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6.7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建设地点:寿春镇东街原寿州商场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发包价格:6.7万元人民币(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0%进度款,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七、建设工期:20日历天

八、发包方式:公开竞价(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如最低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九、现场查勘时间、发包时间、地点:

现场查勘时间2020年10月30日,本项目于 2020 年11月2日 15 时  00 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 寿春镇南门外大转盘西500米原寿县房管局三楼会议室(地点)举行发包会议。

十、资质条件:

(一)企业: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进行管理。

十一、投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一)投标企业在寿县范围内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的;

(二)近2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理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十二、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表;

3、资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其他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但必须保证图像清晰,否则一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公告需求,按施工图施工,不得有缺漏项。

(四)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5时

(六)报名材料:各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将流标。

十三、联系人:吕辉

联系电话:18919786176

0554-4034479


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