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三个坚持”助力旅游民宿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20 08:54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鲍广东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省旅游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全面提升,力争超过10000家,推出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打造一批特色民宿集群,大幅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意见》对开办旅游民宿的基本条件、治安管理和卫生安全条件、消防安全条件作出详细规定,为寿县发展旅游民宿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撑。

坚持政策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发展旅游民宿在产业转型、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意义,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关于旅游民宿政策动向,待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有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及时制定出台寿县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寿州古城(古镇)保护利用、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发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民宿产品。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和开办条件,全面做好前期摸底,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参加等级评定和申报工作。

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关于乡村旅游发展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旅游民宿发展空间布局和开发重点,并与全县各类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实现“多规合一”,避免重复建设。根据当地自然景观、人文环境、村庄条件等多种因素,引导旅游民宿业主精准定位,融入本地文化,打造特色亮点,防止“一哄而上”“千宿一面”,做到“点”“线”“片”结合,逐步形成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定位科学、特色鲜明的精品民宿集群。

坚持产业引航。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一体两翼”战略,充分发挥寿县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优势,谋划一批优势、特色重大文旅产业项目,不断推进基础设施提升、文化旅游推介和文旅市场整治。推进旅游民宿与乡村旅游、文创产业、“互联网+”等融合发展,与周边景区、休闲体验、体育健身、非遗展演、美食民俗等融入一体,提升“寿州民宿”知名度、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延伸文旅产业链条,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初审:丁月阳    责编:赵鸿冰    终审:赵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