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刘派出所荣获“寿县花园式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08-11 16:05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马长俊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寿县绿化委员会授予炎刘派出所“寿县花园式单位”称号,炎刘镇副镇长王康武到炎刘派出所授牌。

近年来,炎刘派出所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品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美化办公环境,各个楼层安排专人每天认真打扫清理垃圾,办公场所保持干净整洁,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派出所后边的花园花草芬芳四溢,四季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