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4 09:16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寿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116


寿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2019183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在我县深入开展,结合我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人民群众从“吃得饱”到“吃得好”的消费理念转变,通过引导、示范带动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扩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规模,提升优质粮油产品的加工、销售能力,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达到产业提质、农民增收的效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总体要求,通过政策扶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质量测评、品牌培育和健康宣传,促进全县粮油产业全面转型升级、粮油品牌全面提升、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基本形成、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全面优化,加快粮食资源大县向粮食产业强县跨越步伐,实现我县粮食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油产品的需求。到2020年,全县的粮油优质品率较2017年提高30%以上,优质粮油产量达60万吨以上,增长一倍;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较2017年提高20%以上,优质粮油增收1.2亿元,增长一倍;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2.5亿元的粮食加工企业4个以上(其中:超4亿元的粮食加工企业1个),销售收入超10亿的粮食产业园1个;全县粮油加工业总产值超60亿元。

三、建设内容

(一)强化优质粮油基地建设。支持龙头加工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粮油,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培育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改良土壤,阻断重金属污染,引领全县“三品一标”粮油发展,开展订单收购,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重点培育我县优质稻和香米产品,实现品质连年提升。到2020年,实现全县粮油优质品率增长30%;优质粮油种植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订单收购量35万吨以上,带动农民增加收入1亿元以上。

(二)创建优质粮油品牌。积极培育国家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我县粮食生产向通用粮食、专用粮食、品牌粮食均衡发展。到2020年,新创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中国好粮油”产品1个、“安徽好粮油”产品3个。

(三)加强“中国好粮油”品质测报系统建设。对接国家、省粮油质量监测平台,组织开展优质粮油品质测报,及时发布粮油品质测报信息,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作联动。按照全县均衡布局原则,设立粮油品质测评点13个,实现县域粮油品质测报全覆盖。

(四)拓展优质粮油营销渠道。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支持优质粮油企业积极对接国家“中国好粮油网”线上平台,引导企业建立粮油产品电商营销系统,增强线上销售能力,同时支持企业建立和拓展线下销售渠道,扩大好粮油产品社会影响力。到2020年,创建“放心粮油”“主食厨房”销售网点30个,电商营销系统5个,实现全县优质粮油线上、线下销售收入总额20亿元以上。

(五)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爱粮节粮周和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协调“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展销、展示、推介会;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主题宣传,培育粮油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观念,加快我县优质粮油产品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企业进程。

四、项目及资金安排

根据“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支持方向,为合理有效地使用上级支持我县的223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提前发布公告、经营主体申请创建、公开遴选确定、向社会公示、签订创建合同等程序,引导我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同时,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扶持政策。计划安排如下:

(一)扶持4家示范加工企业,培育优质粮油示范基地4个、推广优质品种4个以上。

1.投入8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种植基地建设。遴选4家粮油加工企业(含2018年已遴选的2家)为优质粮油基地建设示范企业。入选企业必须符合《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仓联〔2017172号)规定的六项条件。支持示范企业开展种植基地建设(包括实施期间的土地流转、培育或优选种子、统一田间管理、应用监控技术、农业机械等)、支持开展优质粮食订单农业(包括培育或优选种子、指导规范种植和田间管理)。种植基地建设一般模式为:加工企业(主体)+种植基地+农户;农户+大型农业合作社(主体)+对接加工企业或收储企业。支持粮食种植生产过程控制技术规程,建立全程可追溯体系。每个示范企业自筹投入基地建设和配套设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万元,当年建立优质粮食基地和订单总面积须达到5000亩以上,推广优质品种1个以上。

奖补资金分配以示范企业收购优质粮油数量和优质粮油与普通粮油的差价进行考核。示范企业开展优质粮油收购,优质粮油收购价格应高于市场收购价,优质优价粮油收购量较上年增加10%以上且收购量达到3000吨以上。优质粮油收购价与普通粮油市场收购价的价差,计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投资额,按示范企业当年优质粮油收购价差总额30%的标准给予奖补。若各示范企业奖补资金总和超过800万元,则按每个企业差价额占全部示范企业总差价额的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2.投入57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技术改造。支持示范企业改造仓储设施(包括保温隔热、防水防潮、储粮通风、低温或控温储粮技术、分品种分等级改造仓库、智能化储粮技术);支持有发展瓶颈的示范企业,采用新技术扩建适当规模的原粮或成品粮仓容,满足按品种及等级分仓储存的要求;支持示范企业在原粮和成品粮储存上应用保质保鲜、防虫防霉、低温干燥、低温储藏等新技术;支持示范企业改造升级或新建粮食烘干系统,但不得与产后服务中心重复支持;支持示范企业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和粮食资源综合利用:如大米加工企业稻壳综合利用、米糠深加工、碎米综合利用等,要立足现有设施的改造提升或关键技术的应用;支持示范企业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优质粮油新产品;支持示范企业技术改造,包括:生产工艺改造、设备更新改造、产能提升改造、电气及自动化改造、产品包装升级、堆码工艺升级改造(叉车、托盘等)、环保设备改造、副产品设施改造、必要的成品库房改造等。按实施期间示范企业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补。若各示范企业奖补资金之和超过570万元,则按每个企业投资额占全部示范企业总投资额的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3.投入3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建设优质粮油销售渠道。支持示范企业利用社会物流资源,完善优质粮油产品配送网络;支持示范企业开展全方位线上线下销售。如:利用“放心粮油店”、大型综合超市等设立“好粮油”专柜,建设直营店及体验店等。具体奖补措施如下:

1)投入15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示范企业发展电商。对线上交易“互联网+优质粮油”达到30万元以上的示范企业,按照优质粮油交易额的10%予以奖补。若各示范企业奖补资金之和超过150万元,则按每个企业交易额占全部示范企业总交易额的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2)投入150万元奖补资金,鼓励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化“放心粮油”示范店、“主食厨房”直营店,并设立“中国好粮油”产品专柜。统一制作制度、标牌、店标和购置检测设备等,建立经营台账,实现规范化经营。符合《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粮行〔201434号)建设标准要求的“放心粮油”示范店,符合《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主食厨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粮行〔201449号)建设标准要求的“主食厨房”直营店,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若各示范企业奖补资金之和超过150万元,则按每个企业投资额占全部示范企业总投资额的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二)创建优质粮油品牌。投入8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创建优质粮油品牌。对“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内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和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进入“中国好粮油”“安徽好粮油”产品名录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完善粮油品质测报体系。投入39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优质粮油品质测评系统建设。在全县扶持建设粮油生产、储存、销售品质测报网点13个,完善提升粮油品质测报功能。其中:示范企业4个,粮油收储企业9个,帮助其提高粮油品质检测能力、规范开展测报工作。对经考核完成规定工作目标任务的,每个测报点奖补30万元。

(四)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专题宣传。投入60万元奖补资金作为宣传费用。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爱粮节粮周和世界粮食日等重要契机,大力宣传“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对“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的展销活动的企业,每次给予1万元的奖补;参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的展销活动的企业,每次给予0.5万元的奖补。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平台,加强主题宣传,培育粮油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观念,加快“中国好粮油”产品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企业进程。

(五)专项工作经费。投入专项资金30万元,保障项目实施相关的人员培训费、评估费、验收费、专家咨询费、审计费等。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案确定上报。201911月底前完成新增示范加工企业遴选及方案修改上报工作。

(二)落实订单种植收购。201911月底前完成优质粮油订单5万亩以上产品回收。

(三)落实生产线改造。20204月底前完成示范加工企业生产线改造升级及附属项目技术改造。

(四)基地建设。201911月底前完成示范加工企业优质粮基地建设2万亩以上。

(五)粮仓改造升级。201912月底前完成已遴选确认的2家示范企业1万吨平房仓保温改造升级;20206月底前完成新遴选示范企业1万吨平房仓低温改造。

(六)检验监测站和企业质检提升。201912月底前完成化验室改造及先进检化验仪器设备增设。

(七)销售渠道拓宽。201912月底前完成优质粮油线上销售网店10家,完成直营店建设10家;202012月底前完成直营店建设20家以上。

(八)优质品牌创建。202012月底前,完成对“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内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中国好粮油”“安徽好粮油”产品名录的企业的确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预期效果

(一)经济效益。通过“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让全国人民享受到我县“中国好粮油”产品。通过基地帮扶带动农户共同发展优质粮种植,3年累计增加好粮油产品30万吨,农民增收1亿元以上,示范加工企业增收1000万元。

(二)社会效益。通过“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有效扩大和带动我县乃至周边区域发展生态无公害优质粮油生产,提升我县粮食生产和粮食流通工作影响力,从而为我县优质粮产品供给提供保障;通过对现有仓库的改造升级,保障优质粮源粮食品质;对粮食加工设备的改造提升,为打造无公害、生态粮油品牌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从吃的饱、吃的好,向吃的安全、营养、健康、味美方向转变。

通过优质粮精深加工,采取标准引领、质量测评、品牌培育、打造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促进粮油加工企业技术进步,改造升级,带动粮油精深加工整体发展水平提高,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促进“种植-收储-加工-品牌-销售”全产业融合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寿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统筹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方案的制定,相关事项协调以及阶段任务的督查落实等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检体系、粮食应急保障、“放心粮油”工程、“主食厨房”工程体系等工程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资金的拨付和项目验收。

(三)严明纪律,压实责任。要充分调动各方参与行动计划的积极性,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开展提升粮油品质、营养健康科学研究和重大课题攻关,积极组织和参与好粮油创建行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依法、规范、高效地推进行动计划实施。

 

附件:寿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寿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赵东升  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

(局长) 

赵成凤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磊  县财政局副局长

广圣常  县审计局副局长

汪保全 县发改委副主任

    县发改委副主任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经信局副局长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戚士章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左理明  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左理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