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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司法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柏跃环 发布时间:2021-10-09 11:11 字体:[  ]

近来,寿县司法局认真总结思考,积极创新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方式方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深向实推进。

该局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方便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使更多城乡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对贫困户、残疾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等,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受理,实现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对残疾人、老年人简化审批程序,及时提供上门服务。继续通过设置公示栏、发放便民服务卡等措施,将法律援助的工作时限、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工作流程等公示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修订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质量投诉监督制度等,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监督制度建设,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实行“一案一评”制度,把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过程跟踪,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持续在开展法律援助创先争优和质量评估工作中用功,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9件,上门服务62次,发放法援便民联系卡6000余份,实现应援尽援。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公证处审查,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予以引导法律援助,解答群众公证法律问题,指导群众合理合法办理公证业务。开展“民法典进万家解纷争、促和谐”专项行动,通过法治讲座、编发通俗读物以及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心理咨询师、老干部、老党员等名人贤人的作用,参与做好疑难复杂案件调处工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积极发挥“教育帮扶”职能职责,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就业、使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有了稳定就业,逐渐适应社会,在正常的生产生活的同时,有效减小了重新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余涛 责编:赵鸿冰 终审: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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