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局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0:55 信息来源:淮南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停机前业务办理的

补充公告



提醒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淮南市)部署要求,12月2日下午18:00将进行医保网络业务割接。届时淮南市已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将无法联网结算,外地参保人员在淮南本地就医也将无法结算。非异地就医情形参照淮南市医保系统停机公告处理办法。


具体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办理方法如下:

(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在异地医院尚未出院的患者,能出院的请在12月2日下午18:00前办理结算业务不能出院的,需联系就诊医院办理联网结算转自费结算,待我市上线国家平台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或自费出院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二)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前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在12月2日-12月13日期间异地入院治疗的,按自费办理入院,并在出院后60天内,携带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与临时医嘱单,如使用医用材料需提供产地证明,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原件,住院费用正式发票原件(以上均需医院盖章),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须激活并开通金融功能)回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转院报销的,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转院单。

在此期间,各级医保部门及其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市民关切。要统筹安排经办力量,优化报销流程,提高经办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需在停机前对达到出院指征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如病情需要无法办理出院的,需先为其办理医保结算,将停机后的医疗费用转为自费,待新系统上线后再为其办理医保联网,同一次住院因停机原因造成参保人员住院周转的仅收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参保人员需为其先办理自费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再为其办理医保结算;入院到出院时间点均在停机期间的可暂时停止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医保结算。

衷心感谢广大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给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以及经办地址:


市医保服务大厅(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新政务中心G座,二楼医保窗口):6881386


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4108006


田家庵区(田家庵区惠利大道与朝阳西路交岔口东南角田家庵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2698191


大通区(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2519022


谢家集区(谢家集区十涧湖西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2117998


八公山区(八公山区丁山路1号,政府大门东侧政务大厅医保局窗口)电话:2383503


凤台县(凤台县医保中山南路凤凰H地块4号楼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8682098、8682096


潘集区(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4984313


毛集实验区(毛集实验区康泰路68号毛集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5393688


淮南经开区(淮南经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电话:6801219


淮南高新区(淮南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三和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社保所窗口)电话:6941240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