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评论之五:把法律监督的“看家本领”做到位

发布时间:2021-08-31 11:10 信息来源:最高检 作者: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责无旁贷、重任在肩。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把法律监督工作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面对司法领域出现的不公正问题,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深化民事检察工作中的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面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滥作为,要注重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严密、有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推动各级各部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要讲求监督智慧,能够娴熟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这些检察新理念都是最高检党组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经过深入思考、调研、实践、总结逐步形成的,既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又落脚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是检察机关不断解新题、答难题的锁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要把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监督办案的质量、效果和效率,以求极致的精神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充分履行到位。比如开展“挂案”清理工作,要会同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新一轮“挂案”清理,消灭存量、遏制增量。又比如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去做工作,努力让被监督者理解、认同监督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共树法治形象,共护法治权威。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还要着力提升检察官自身监督能力。法律监督要让人心服口服,不在于检察官的法律地位如何,而在于业务能力“高人一筹”。与新时代的形势、任务、要求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比,我们的素质和能力还差得很远。检察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体会其中蕴寓的丰富内涵、深刻思想;要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认真研读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能力;要创新开展培训练兵,建好用好“检答网”,广泛开展智慧借助,提高实战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阅卷、带头办案、带头上讲台,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啃硬骨头,引领全体检察人员把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