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岗镇严明责任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2-14 11:11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刘桃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道道蜿蜒溪流清澈见底、一栋栋崭新庭院错落有致,一条条乡村公路通达四方,一排排路灯照亮村民出行;柏油路、水泥路、村组路、组组连通,自来水管网、农村电网、家用局域互联网全面完成升级改造……一幅交通便利、干净卫生、整齐划一、环境优美的乡村振兴画卷在刘岗镇徐徐展开。

刘岗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尤其是摘帽不摘责任工作要求,确保不出现一户一人返贫致贫。压紧夯实镇村两级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包村干部的统筹责任、帮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村级干部的落实责任等七项责任。对全镇所有脱贫户及监测户,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队伍不撤、帮扶力度不减,积极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防止返贫致贫。

该镇一方面根据国省有关要求,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社会帮扶等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按类别、分年度进行确权登记和管护,有效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切实提高资产收益率,确保脱贫户真正从中获益。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制定项目规划、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以来共实施19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共计投资2616万元。

该镇先后组织开展第八批选派帮扶干部经验交流和后续衔接谋划活动2次,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座谈会4次,畅谈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交流做法经验、探讨存在难题、共同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同时,积极开展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通过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群,搭建农户、商超及电商销售平台的产销链,为帮助大户销售,发展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

(初审:丁月阳 责编:赵鸿冰 终审: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