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特色文化 打造文化强县

发布时间:2015-05-19 17:11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对推进寿县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

■李延宏 朱绍学

寿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书法之家,文化资源丰富。面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机遇,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寿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强力推进县域文化经济的发展,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转型,是突破县域发展瓶颈,不断提升县域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一、寿县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资源优势
  寿县2600多年的历史,发展轨迹独特,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在繁荣文化事业、培育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方面有很大的潜力,集中表现在有:
  一是文化源远流长。以楚文化为显著标志的寿县,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国历史文化长河中闪耀着璀璨夺目的光芒。楚文化是中国古代楚人所创造的一种有自身特征的文化遗存,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战国晚期秦将白起攻城拔郡(公元前278年),迫使楚东迁淮阳,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相应东移。至战国晚期后段,随着楚考烈王迁都寿春(公元前241年),寿县实际上已成为楚国东境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真正高度成熟的楚文化最终沉淀于此。寿县楚文化同吴越文化和巴蜀文化一起,被誉为“盛开在长江流域的三朵上古区域之花”,对中国和世界历史文化产生过巨大影响。
  二是人文遗存众多。寿县古称寿春、寿阳、寿州,州来国、蔡国、楚国、西汉淮南国、东汉袁术先后建都于此,素有“地下博物馆”之称。全县现存文物古迹16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安丰塘、古城墙、寿春城遗址、寿州孔庙、清真寺、淮南王刘安家族墓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报恩寺、斗鸡台遗址、青莲寺遗址、廉颇墓、中共寿县一大旧址、刘备城遗址、刘少海故居、正阳关城门、孙藩大夫第),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21处,数量居六安市之首。古城区现存古建筑、古民居81处,具有代表性的有清真寺、寿州孔庙、报恩寺、状元第、刘少海故居、大夫第等建筑群。寿县博物馆(寿春楚文化博物馆)馆藏自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各类藏品近万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20多件,位居安徽省第二位,三级以上文物2000余件,楚金币、“越王者旨于赐”剑、金棺等均为代表性藏品。
  三是非遗资源丰富。寿县蕴含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县现有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个(正阳关抬阁肘阁和八公山豆腐传统制作技艺),省级名录9个(正阳关抬阁肘阁、寿州锣鼓、紫金砚制作技艺、八公山豆腐制作技艺、大救驾制作技艺、四顶山庙会、寿州大鼓书、淮词、安丰塘的传说),县级名录120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寿县人民千百年来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中凝聚的智慧结晶,在推进文化特色化建设中极具传承光大的潜力。
  四是人文荟萃之地。寿县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群星璀璨,名人辈出,楚令尹孙叔敖,春申君黄歇,昆曲创始人张野塘,北大创始人、清帝师孙家鼐,淮上军总司令张汇滔,民国英杰柏文尉,铁笔张树侯,北伐先烈曹渊,抗日名将方振武,以及原地质矿产部部长孙大光等一大批仁人志士,或生于斯,或长于斯,或终老于斯,或供职于斯,或驰聘于斯,或遗恨于斯,与寿县结下不解之缘,在中国历史的天空中熠熠生辉,从一个侧面充分反映出寿县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深远影响及独特魅力。
  二、寿县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特色文化作为活态文化,因为受人类社会结构和环境改变的影响,以及其本身存在形态的限制,必然带来它的社会存在基础日渐狭窄的发展趋向,所以它的生存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这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必然性的影响;另一方面,这种影响的后果是传统文化、弱势文化的加速消亡,它体现的特色文化精神和人类情感、思维方式、传统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将为现代工业社会所产生的不稳定的文化观念所消解或代替。因此,在抢救和保护,传承和弘扬特色文化过程中,寿县还面临着一些实际的困难:
  一是缺少特色文化发展的整体思路和中长期规划。在《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 提出要认真贯彻“文化立县”发展理念,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初,出台了《2015年寿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部署2015年文化改革重点任务,但没有对寿县特色文化的中长期统一规划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是缺乏科学有效管理运作特色文化的体制和机制。目前,寿县特色文化开发利用和弘扬手段、途径还相对单一,许多项目由于受市场约束,地域限制,基础薄弱,加上后期的资金投入不足,尚处于低效运作阶段,还未形成产业化、品牌化。制度建设的步伐不能及时跟上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文化管理尚不健全,保护工作还缺乏制度要求、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
  三是缺乏创建和谐文化所需要的均衡发展。寿县特色文化发展的不均衡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城乡不均衡。特色文化项目数量、表演团队档次及基础设施城区优于乡镇,民众所享受的文化权益城区多于乡镇,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城区高于乡镇。乡镇之间也不均衡,有的乡镇领导重视,基础良好,开发利用多,甚至一定程度上打响了品牌;有的则恰恰相反。参与人群不均衡。寿县特色文化传承青黄不接现象普遍,表演者、观赏者老年多于青年,如果照此发展下去,有些项目就会陷入人亡艺绝的境地。发展水平不均衡。有些项目得以很好开发和利用,也培养了一批传承人和表演者,但有些特色文化遗产、特色传统技艺已经不可恢复或难再复原,文化和谐还是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四是缺乏创新特色文化的宣传载体和拓展力度。特色文化的传承主要依靠宣传、演出等表现形式得以实现。而目前有些项目观众影响力不够,传承人青黄不接的关键是我们有关部门还缺乏创新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手段的力度。没有将特色文化的传统性与时代性有机结合,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五是内在的制约因素。寿县虽然有着很多特色文化潜质,但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区域文化的封闭性,历史上寿县的“围城”意识限制了寿县人的视野和发展,如过分的“中庸”造成了不敢创新、胸无大志:“宁当鸡头,不做凤尾”的封闭文化造成了独立性过强、包容性不足的狭隘心理等。认识上的局限性,表现在对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上被动,把文化与经济割裂开来,注重“硬实力”、忽视“软实力”。
  三、推进寿县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寿县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今后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描绘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蓝图
  特色文化资源是寿县的比较优势,也是寿县发展文化产业的重点和着力点,要把寿县从特色文化资源大县向特色文化产业强县转变,就要把特色文化产业作为龙头产业优先发展。要组织编制“十三五”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在全面掌握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通过详细的研究和论证,要从众多繁杂的历史文化资源中找出一条主线,提炼出一个主题,并围绕这个主题,整合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县域文化特色,培育县域文化品牌,推动寿县特色文化产业有序发展。各乡镇也要制订相应的规划与全县规划相衔接,推出富有特色的乡镇文化品牌,秉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惠民乐民”的思路,突出文化本体和地方特色,发展“一乡一品”,如“涧沟吹打乐”,深受群众喜爱。
  二是整合资源,统筹特色文化产业布局
  合理配置资源,应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动特色文化资源的整合。可通过市场运作成立特色文化发展投资公司,对特色文化资源整合进行引导,突出区域特色。要充分用好省级文化建设重点扶持资金,开展“皖淮14县非遗大展”等活动。要推进安徽第一面党旗纪念园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和曹渊故居复建,建设廉政文化园。要挖掘寿县地域重大历史题材,实施原创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组织编创一台具有历史文化底蕴、本土风格特点的舞台作品,如拍摄电视连续剧《淝水之战》,创排小戏剧《刘仁赡辕门斩子》,独幕廉政剧《贪之悔》,创作拍摄微电影《时苗留犊》,创作《芍陂之歌》、《瓦埠湖晚唱》、《走向纪念碑》等歌曲,编辑出版《寿县博物馆馆藏铜镜图录》画册等。
  三是培育主体,建立特色文化产业基地
  要以我县推进“五化”战略为契机,扶持一批民族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探索走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路子,最终实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文化产业的有机结合,成为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通过龙头特色文化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发展特色文化企业群、产业群,建立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延长特色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带动特色文化企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是拓宽渠道,吸纳社会资本有序进入特色文化产业
  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支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和特色文化产品的生产经营。政府应投资公益性的特色文化事业,寿县可以将特色文化做成文化产业,像寿州锣鼓和寿州大鼓那样包装打造。同时应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通过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特色文化产业。可以采取政府、企业、个人、外资共同投资兴办文化项目,顺应文化融合发展的要求,借助省城的优质资源,推动文化产业跨地区、跨行业的资产重组,积极启动和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形成政府支持、多元投入、多方面发展的态势,解决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问题。
  五是完善相关制度,扩大特色文化产业影响力
  要加大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出台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体系。要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特色文化产品出口,积极组织各种文化交流活动,提高大型文化活动的档次,增大宣传力度,有计划有系统地向海内外推介寿县特色文化,提升寿县文化形象,扩大寿县文化的影响力。要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广电行业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支持楚风演艺公司开拓演艺市场,深化公益性文化功能的文化系统原有文化企业逐步退出文化序列、纳入社会化保障和管理。开设基层文化讲堂,开展经典诵读等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及活动。
  六是保护资源,确保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为保护寿县著名的、具备产业开发潜力的特色文化资源,应按照轻重缓急,把项目专用名称及衍生事物进行商标注册、互联网域名注册,实行原生地和原产地保护。对已有的知名特色文化资源及品牌,如书画、豆腐、紫金砚等特色产业重点保护和扶持,进一步推动淮南王刘安陵园、中国豆腐文化园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一批新的文化产业项目,扩大影响力,提升竞争力,同时要发现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品牌和实体,确保特色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发展传统村落,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区、正阳关、隐贤和瓦埠等名镇和民居等列入保护目录。
  要建立一套有规制标准和规范约束的特色文化保护体系,健全和完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实行重点保护、专项工程保护。要及时认定和命名一批重点生态文化保护区,建立特色文化传承人保护机制和科学的传承体系,调研时发现,寿县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生活比较困难,拨出专项资金扶持一批传承人才,为他们提供传承条件和保障,激发他们的传承积极性,是当前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至关重要的环节。例如,可在每年年初发给传承人一些生活补贴费,对带徒授艺成绩突出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奖励,不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验交流会等等,使优秀的特色民间文化代代相传。
  七是创新机制,凝聚特色文化产业的专门人才
  为培养一批特色文化研究和特色文化产业化的人才,应紧紧依托皖西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寿县楚文化研究中心,实施特色文化的“名家工程”,应创新人才的使用机制,建立科技人员、投资方、文化产业三位一体的知识资本市场,使高科技、资金、文化产业相结合,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应发挥专门人才的作用,建立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提高特色文化产业的品位和效益。应培养一支乡土特色文化队伍,特别是村组织中要有负责文化工作的干部,推动特色文化的内生发展。尽早启用“寿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定期开展美术、书画、摄影、舞蹈、器乐培训及各类文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