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有关标准》的通知
民福〔2017〕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意见》(皖政〔2016〕69号)和《安徽省民政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皖民务字〔2017〕21号)要求,指导和促进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现将《寿县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创建标准》等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完善。
寿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
寿县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创建标准(乡镇)
序号 |
项目 |
标准及内容 |
验收结果 |
1 |
健全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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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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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监护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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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关爱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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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范工作流程 |
根据规范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流程图,规范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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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创新工作方法 |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出至少一项关爱保护工作措施。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去标签化工作,将留守儿童之家更名为阳光少年之家、老少共融之家。在儿童活动地、集散地适度使用“留守儿童”字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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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寿县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创建标准(村居)
序号 |
项目 |
标准及内容 |
验收 结果 |
1 |
健全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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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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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监护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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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关爱帮扶 |
1. 分类落实关爱保护帮扶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对重点对象随时走访关爱帮扶; 2. 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走访,走访、关爱、帮扶不流于形式; 3. 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清除或上报乡镇处置; 4. 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家庭道德教育培训活动; 5. 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保即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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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范工作流程 |
按乡镇制定的工作流程图开展关爱保护工作,规范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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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创新工作方法 |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关爱保护工作措施。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去标签化工作,将留守儿童之家更名为阳光少年之家。在儿童活动地、集散地适度使用“留守儿童”字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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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寿县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创建标准(学校)
序 号 |
项目 |
标准及内容 |
验收结果 |
1 |
健全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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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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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关爱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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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范工作流程 |
根据规范管理要求和乡镇制定的工作流程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流程图,规范管理工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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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创新工作方法 |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出至少一项关爱保护工作措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去标签化工作,将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咨询室更名为阳光少年之家、心语室,管理规范,相关使用登记表册等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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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寿县留守儿童风险等级评估表
评估对象: 评估时间:
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风险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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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 自身 情况 |
年龄(5分) |
0-5周岁计2分,6-10周岁计3分,11-15周岁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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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10分) |
身体健康计10分,一般残疾或疾病计5分,重残(一、二级)或重病(22种重大疾病)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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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行为 (20分) |
性格开朗,能主动与其他人正常交流,学龄阶段按时入学,遵守学校纪律计20分。有暴力倾向、自残倾向、性格孤僻的计0分。发生过以下1-2项行为减5分,2项以上减10分:1.逃学;2.沉迷网吧玩耍;3.偷盗;4.打架斗殴;5.外出流浪;6.经村(社区)、学校、公安机关等单位认为属于不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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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水平 |
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10分) |
家庭收入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上计10分。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在1倍之下计5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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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状况 |
留守儿童综合监护情况(30分)(无人监护计0分) |
监护人类别 (10分) |
主要监护人为年龄60岁以下祖辈监护计10分(年龄60周岁以上祖辈监护每增加2岁减1分,直至0分)。主要监护人为成年兄姐监护计10分(年龄25-55岁之间计10分,每减少或增加1岁减1分,直至0分)。主要监护人为其他亲属、朋友监护5分(年龄25-55岁计5分,每减少或增加1岁减1分,直至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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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身体状(10分) |
监护人身体健康计10分。监护人患一般疾病计5分。监护人重度残疾、无劳动能力(含患精神病)或患重大疾病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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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5分) |
已婚夫妻或同居二人监护且自身未抚养16岁以下子女、残疾人的计5分,每抚养上述对象1人减0.5分,直至0分。抚养2人以上的计5分。2名以上成年兄妹共同监护计5分,1人监护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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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家庭经济收入(5分) |
监护人家庭收入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上计5分。监护人家庭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1.5-2倍之间计4分,1-1.5倍计3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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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状况 |
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情况 (25分) |
父母支付抚养费(10分) |
月均支付抚养费200-300元/人及以上计10分,100-200元/人计5分,50-100元/人计2分,50元以下或未支付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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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父母与留守儿童联系次数(10分) |
留守儿童父母与留守儿童或监护人月均联系3次以上计10分,每月2次计8分,每月1次计5分,超过1个月未联系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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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父母与留守儿童见面次数(5分) |
留守儿童父母每年与留守儿童见面2次,关心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的计5分;每年1次的计3分;1次都没有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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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下为风险一级(橙色),进入重点帮扶名单,对其进行全面关爱帮扶救助;得分61-80分为风险二级(红色),进入家庭回访重点名单,强化心理和安全教育,适当进行关爱帮扶救助;得分81-90分为风险三级(黄色),进入家庭回访一般对象名单,予以适当心理和安全教育;得分91分以上为风险四级(绿色),列入基本安全留守儿童名单,每月进行例行回访。重大疾病:______________ |
总体 评价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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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小组成员(签字): 组长复核(签字):
附件4
乡镇、村(居)、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办公室建设标准
一、设施设备
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等若干。
二、上墙制度
- 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一览表;
- 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职责;
- 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制度;
- 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制度;
- 会商会议制度(或者联席会议制度);
- 应急预案;
- 工作流程图;
- 活动剪影展板。
三、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综合档案材料
附件5
学校阳光少年之家建设标准
学校阳光少年之家要体现童趣,布置以简洁、温馨、美观、大方为主基调。学校阳光少年之家设置,应整合利用学校现有相关设施设备,加以规范完善。功能室的设置,可结合学校实际,尽可能功能齐全。
一、阅览室
(一)室内设施:图书、书柜、课桌、椅子、办公桌椅、电脑、盆栽、窗帘若干(根据面积适当配备)。
(二)室内资料:1.名言警句4-6幅;2.制度牌:图书管理各类制度、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阅览室开放时间安排表;3.表格资料:室内图书清册、图书借阅登记表。
二、活动室
(一)设施设备:室内:桌凳、桌布、跳棋、象棋、军棋、五子棋、围棋、盆栽、窗帘等若干。室外:篮球、足球、排球、呼啦圈、乒乓球、羽毛球、跳绳等若干。
(二)上墙资料:1.名言警句1-2幅;2.活动室室开放时间表、活动室轮流指导教师安排表;3.活动剪影。
三、亲情联系室(接入宽带)
(一)设施设备:桌凳、电脑、电话、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盆栽、窗帘等若干。
(二)上墙资料:1.励志标语2-3幅;2.亲情联系室开放时间表、亲情联系室轮流值日教师安排表、预约名单安排表;3.活动剪影。
四、心语室
(一)设施设备:沙盘柜、沙盘架、天然海沙、沙具、沙盘勺、书籍、书柜、藤桌、藤椅、信箱、挂图、沙发、电脑、电脑桌、饮水机、椅子、抱枕、积木、玩具、挂钟、水杯、抽纸、向日葵藤条凳、榻榻米、盆栽、窗帘等若干(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适当配备)。
(二)上墙资料:1.励志标语2-3幅;2.心理室开放时间表、心理咨询教师安排表、预约名单安排表;3.心理咨询、疏导登记表。
五、书画室(可与活动室合并设置)
(一)室内设施:桌凳(单人)、毛笔、笔架、画架、水彩(颜料)、画笔(特笔)、画纸、盆栽(中等)、窗帘若干(根据面积适当配备)。
(二)室内资料:1.名言警句1-2幅;2.书画兴趣小组简介、书画室开放时间表、书画室轮流指导教师安排表;3.学生作品。
六、音乐、舞蹈室
(一)室内设施:桌凳、竖笛、电子琴、快板、口琴、吉他、二胡等乐器及音响、投影、镜子、地毯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适当配备)。
(二)室内资料:1.名言警句1-2幅;2.音乐、舞蹈兴趣小组简介、开放时间表、音乐、舞蹈室轮流指导教师安排表;3.活动剪影。
七、手工室(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设置)
(一)设施设备:桌凳、彩色纸(红、黄、绿、蓝、黑、紫等色齐备)、手工刀、剪刀、彩色线(各种颜色齐备)、针棵、刺绣布、橡皮泥、盆栽、窗帘等若干。
(二)上墙资料:1.名言警句1-2幅;2.刺绣剪纸方法简介、手工室开放时间表、手工室轮流指导教师安排表;3.活动剪影、学生作品。
附件6
乡镇“老少共融之家”建设标准
乡镇“老少共融之家”按照“一场一地一屋三室”(即一个室外活动健身广场,一块劳动锻炼的菜地,一个功能完备的“微笑小屋”,一个阅览室、一个娱乐室、一个儿童休息室)的标准创建。
一、室外活动健身广场。场地硬化,配置适宜老人、儿童的活动、健身器材,并设置安全提示标牌。
二、菜地。不少于1亩。
三、“微笑小屋”( 亲情视频聊天室)
(一)设施设备:桌凳、宽带、电脑、电话 、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盆栽、窗帘等若干。
(二)上墙资料:1、励志标语2-3幅;2.亲情联系室开放时间表、亲情联系室轮流值日人员安排表等;3.活动剪影。
四、阅览室
(一)设施设备:图书、书柜、桌、椅、电脑、盆栽、窗帘若干(根据面积适当配备)。
(二)室内资料:1.名言警句2-4幅;2.制度牌:图书管理各类制度、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阅览室开放时间安排表。3.表格资料:室内图书清册、图书借阅登记表。
五、娱乐室
(一)设施设备:桌凳、桌布、跳棋、象棋、军棋、扑克、呼啦圈、乒乓球、羽毛球、跳绳、口琴、快板、盆栽、窗帘等若干。
(二)上墙资料:1.名言警句1-2幅;2.娱乐室开放时间表;3、 娱乐室管理制度;4、活动剪影。
六、儿童休息室
分区域科学设置儿童休息室。
(一)设施设备:适宜儿童使用的床、桌、椅、盖被、垫被、衣柜及饮水机、一次性水杯、洗漱用品、暖色系百叶窗等若干。
(二)上墙资料:1、名言警句1-2幅;2、体现童趣的喷绘文化墙1块;3、温馨提示
七、氛围营造
在院内张贴“敬老、孝老、爱幼”的图案及字画。
附件7
村(居)老少共融之家建设标准
村(居)“老少共融之家”建设可参照乡镇“老少共融之家”建设标准,按照“一场一屋三室”标准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