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7 10:51 信息来源:寿县统计局 作者:寿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下称“七普”)主要数据,全面反映了2020年全县人口基本情况,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称“六普”)相比,主要变化表现在,全县常住人口总量下降,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城区人口集聚有所增强。

(一)常住人口总量下降。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为83.85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6.96万人,减少16.82 %,年平均减少1.83 %。农民工外出、高校毕业生外地就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对全县人口总量下降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

(二)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43万人,占51.79%;女性人口为40.42万人,占48.2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7.45,趋于较为合理区间。年龄结构有较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劳动年龄人口下降,人口面临老龄化。 “七普”与“六普”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4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04个百分点。

(三)人口素质不断提升。10年来全县人口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698人上升为565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549人上升为94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677人下降为356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504人上升为37562人。“七普”与“六普”相比,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60年上升至8.22年。文盲人口减少55598人,文盲率由9.84%下降为3.99%,下降5.84个百分点。

(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5.97万人,占42.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7.88万人,占57.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92个百分点。

(五)人口集聚效应有所增强。“七普”与“六普”相比,主城区生活、就业和教育等较好条件对周边产生较大影响,人口向城区集聚效应有所增强。2020年寿春镇常住人口为14.68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2.89万人,增长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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