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隐贤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及能力提升相关医疗设备采购
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12-14 10:08 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寿县隐贤镇卫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隐贤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及能力提升相关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两个包,1包:微量元素分析仪1台、医用急救推车1台、X线观片灯2台、A类生物安全运输箱1个预算价 32750 元。2包:电解质分析仪1台、UPS不间断电源1个、预算价22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其中“★”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非“★”号参数负偏离共计不得> 3  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一):微量元素分析仪1台、医用急救推车1台、X线观片灯2台、A类生物安全运输箱1个

1、微量元素分析仪技术参数要求



2、医用急救车要求

        (1)有推车面板,支撑架,护栏,脚轮等组成。

        (2)可用于抢救病人、转运放药品,器械等应用。

        (3)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质量标准。

3、X射线胶片观片灯要求

        (1)由光源、观察屏、箱体及必要的附件组成。

        (2)能提高观片的清晰度。用于观看X线胶片。

        (3)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质量标准。

4、A类生物安全运输箱要求

        (1)要求低温跌落实验中,主容器无渗漏。

        (2)达到7kg,1m穿孔实验中,主容器无渗漏。

        (3)要求压差95kPa,55度以及-40度密封实验中,主容器无渗漏。

        (4)堆码3m,24小时,组合包装的内部容器均无内装物渗漏,试样均无影响运输安全的损坏,均无降低其强度。

        (5)包装由塑料箱和生物安全罐组成。

二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文件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隐仙镇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隐贤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期限12个月,不计利息。

八、报价方式开标时间、地点

)报价方式:

    1、现场递交。在2020121715时00分将报价材料送达寿县隐贤镇卫生院会议;

    2、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5时00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隐贤镇卫生院3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县隐贤镇卫生院

采购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308404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