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15:18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寿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已经2017年12月27日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31日

寿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2号)、《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寿县“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全县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县旱灾、涝灾等自然灾害频发,面对严峻灾害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十二五”时期,县减灾救灾委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防灾减灾决策部署,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工作合力显著增强。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灾害救助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指导协调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防汛抗旱、防震救灾、农业生产救灾、地质灾害应急、林业应急等涉灾机构的指挥或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健全。

二是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和上报体系建成使用。县民政、国土、人防、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实现灾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重大灾情24小时监测上报、灾害现场查核会商和自然灾害评估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制度,不断加大对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力度,灾害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有效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灾害防御能力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实施防汛抗旱、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交通道路畅通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避灾移民搬迁等多项重大工程,防灾抗灾救灾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并投入运营。

四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投入不断加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和救助水平明显提升。全县建立以应急指挥、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恢复重建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应对洪涝、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成效显著。县、乡镇两级均已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配套资金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慈善送温暖”活动,不断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扩大救助人群。“十二五”期间,全县共争取上级救灾资金1290万元,县、乡镇配套资金到位,救助困难群众43743人。各类保障、补助标准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五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积极开展“国际减灾日”和“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民政牵头,宣传、教育、国土、农业、林业、水利、人防、气象等部门参与的防灾减灾宣传联动机制、基层经常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和中小学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企业、学校及基层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村(社区)、每个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增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冰雪、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同时,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城市人口快速增长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较大压力;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房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受灾害影响程度不断加深。此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还存在短板,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显不足,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动员机制和支持政策未能及时跟进,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需要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需要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装备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等需要强力推进。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力推动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进扶贫开发,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打造“南工北旅生态县”、全面建成小康寿县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着力点,以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通过降低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应急优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

——依法应对,科技支撑。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运用科技应对灾害,有效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坚持省、市统筹指导,县、乡镇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军民融合,共建共享。坚持军地协调、需求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在抢运物资、转移群众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人民军队的中流砥柱作用,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中的兜底作用。

(三)发展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厘清县、乡镇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事权和工作责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健全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协调办事机构。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2.规划衔接和协调有效加强。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3.重大项目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卫生、地震、人防、电力、通讯等项目建设为重点,提高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有效降低学校、医院等设施的损毁程度。

4.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减少。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5.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6.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进一步健全。积极推进“县-部门-乡镇”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达到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7.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多灾种预警和信息管理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8.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基层防灾减灾演练制度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在中小学校、乡镇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

9.“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化。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争创3-5个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0.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县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000人左右。各类应急救援、志愿者、心理抚慰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形成规模。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依法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贯彻实施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相关法规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推动以相关部门专项法规为骨干、相关应急预案为配套的防灾减灾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防御、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恢复重建等过程性制度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总体和行业各级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制度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制度保障。

(二)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原则,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主要灾种防灾抗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明确县与乡镇灾害管理事权划分,强化县、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防灾方面,加强灾害主管部门与地方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等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减灾方面,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综合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救灾方面,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健全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

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农业、林业等灾害监测地面站网和防灾减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系统,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及发布系统,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推进以乡镇为调查单位的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普查,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依托“互联网+”战略,推进三级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重大灾害应对中的作用,应用大数据理念,建立集采集、共享、服务、查询、应用于一体的面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制度和技术方法体系,探索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社会影响评估制度和技术方法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减灾能力的社会化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

加快发展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以驻寿人民解放军、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部队等专业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适时调整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保障体系;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让灾区建设得更美好。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继续实施行蓄洪区设施建设及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结合扶贫开发、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六)进一步增强科技防灾减灾能力

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灾害风险防范全链条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遥感、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七)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开展村(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村(社区)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村(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推动制定家庭防灾减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或标准,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防灾减灾责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统筹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活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内容纳入学前教育、在校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文明创建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设施与平台建设,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八)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政策,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平台。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投保财产险,提高自身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加快研究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事项,提升灾害治理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抢险救灾专业队伍。注重灾害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尝试委托专业机构对管理人员开展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整体防灾减灾业务能力。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四、重点工程

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编制本部门、行业、系统重大工程项目。民政系统重点工程如下:

(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继续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社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开展应急避灾自救互救演练,按标准配备必要的救助物资和救助装备。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资源,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标准完善避难场所的软硬件设施,构成覆盖全区、均衡分布、标志清晰、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

(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推动试点新建或改扩建融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打造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注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三)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结合我县减灾救灾实际需要,分析评估承担救灾应急任务所需装备的品种、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在县民政部门配备一套标准化减灾救灾装备,包括工作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装备、应急交通工具、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音像录制设备等。推进多灾易灾乡镇基层减灾救灾装备建设,为基层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创造工作条件,加强建设纵向到底的民政减灾救灾装备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救灾应急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各乡镇、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主要任务落实好,重大项目实施好。

(二)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

本规划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在编制本部门和本地防灾减灾规划时,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关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并认真抓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作用。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经费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

(四)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

县减灾救灾委员会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进展情况报告,为县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决策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