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农业开发、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全县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开展全县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四)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配合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相关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
纳入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2 |
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3 |
寿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
4 |
寿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5 |
寿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
第二部分 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8999.8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999.8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76.42万元,增长47.78%,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县水务局牵头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财政局牵头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县国土局牵头实施的农田整治项目、县住建局牵头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项目资金收支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加之正常的工资变动,导致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保、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三是机构改革划入新的职能,导致工作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755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23.45万元,占88.63%;事业收入182.6万元,占0.6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951.66万元,占1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78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47万元,占13.95%;项目支出23937.26万元,占86.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756.6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756.6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35.4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县水务局牵头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财政局牵头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县国土局牵头实施的农田整治项目、县住建局牵头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项目资金收支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加之正常的工资变动,导致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保、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三是机构改革划入新的职能,导致工作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7.2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4.8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44.36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加之正常的工资变动,导致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保、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0.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2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17.04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加之正常的工资变动,导致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保、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三是机构改革划入新的职能,导致工作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5万元,占0.07%;公共安全(类)支出1.01万元,占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万元,占0.02%;卫生健康(类)支出101.1万元,占0.43%;节能环保(类)支出931.03万元,占3.93%;城乡社区(类)支出7093.65万元,占29.91%;农林水(类)支出15403.63万元,占64.94%;住房保障(类)支出168.4万元,占0.7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68.1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加之正常的工资变动,导致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保、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三是机构改革划入新的职能,导致工作量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788.68万元,占15.97%;项目支出19931.39万元,占84.0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县纪委监委驻农口纪检监察工作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18年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奖励资金。
3.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农产品安全工程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付企业离休人员2017年一次性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付2019年特困企业补助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实际缴费人员减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6.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增加,二是追加2019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31.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和秸秆禁烧奖补资金支出。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09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三大革命”等支出。
10.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0.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公务员交通补贴、在职及离休人员增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88.2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在职及离休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和生活补助、在职及离休人员增资、中央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846.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新型纳米农药控害合作项目等支出。
1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1.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省财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及农产品检测支出。
14.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63.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业生产救灾、抗旱秋种打井补贴项目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业产业化及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资金支出。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17.农林水(类)农业(款)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00.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支出。
18.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5.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现代农业奖补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场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支出。
20.农林水(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21.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江淮分水岭工作经费支出。
2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23.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287.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
2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国有农场农工减负补助资金支出。
25.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2019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实际缴费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6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5.48万元、津贴补贴520.44万元、奖金4.9万元、伙食补助费24.13万元、绩效工资45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6万元、住房公积金2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43万元、离休费5.12万元、退休费0.38万元、抚恤金12.21万元、生活补助65.09万元、医疗费补助15万元、奖励金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9万元;公用经费52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07万元、印刷费2.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52万元、邮电费10.99万元、差旅费17.63万元、维修(护)费291.9万元、租赁费2.3万元、会议费6.7万元、培训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14.14万元、劳务费13.98万元、工会经费4.59万元、福利费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65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8.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36.2万元,本年支出103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32万元,比2018年减少43.84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6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寿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6个项目,涉及资金9921.3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9%。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农村“三大革命”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04万元。上述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实施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寿县农业农村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寿县农业农村局收入决算表
3.寿县农业农村局支出决算表
4.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寿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寿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83.4 |
55.3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36.9 |
14.1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6.5 |
41.2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5 |
21.58 |
公务用车购置 |
18 |
19.65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55.37万元,完成预算的6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4万元,占25.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23万元,占74.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26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19年寿县农业农村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14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42万元,下降23.8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压减公务接待等非生产性支出。2019年寿县农业农村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11批次,2175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23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3.77万元,增长136.14%,增长的原因一是按照规定更换执法执勤车辆1辆,二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新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县委农村领导组办公室等项中心工作,工作量大幅增加,相应地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9.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8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的业务活动及执法用车。2019年底,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联系方式:寿县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xnw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