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沟镇:寿县行蓄洪区居民迁建补偿问题

来信人: 王**** | 来信时间:2021-01-12 16:38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寿县行蓄洪区居民迁建补偿问题 你好,我是涧沟镇岗张郢村村民,老家最近在搬迁。1.我问下《寿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和青苗等附属物补偿标准》适用我们这些行蓄洪区的搬迁户吗?如果适用就请发给我下具体文件。反之亦然。我的邮箱276************@qq.com2.搬迁的安置房什么时候交房?新房分配方案是什么?3.搬迁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是多少?

回复时间:2021-01-14 14:19 回复单位:寿县涧沟镇政府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辉同志你好,感谢您对于家乡居民迁建补偿问题的参与和关注,同时也谢谢您的支持。

我镇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居民迁建工作严格按照寿县县委县政府《寿县淮河行蓄洪安全建设实施意见》(寿发【2019】11号)规定执行。对于您的问题:1.拆迁补偿政策,根据淮府秘【2016】35号文件,搬迁户执行《寿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和青苗等附属物补偿标准》,但由于网络安全规定,不能通过网络传送,您可以到镇政府进行查阅;2.迁建小区安置房农民城、方圩安置点要求在2021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西湖安置点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安置房的分配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3.按上级要求,搬迁工作在2019—2021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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