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大顺镇:农村土地确权

来信人: 夏**** | 来信时间:2020-06-26 09:13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投诉

本人是大顺镇小嘴村村民夏良平,多年前家中房屋因洪水冲塌,举家迁移淮南市打工,走时家中有在册宅地基以及3.5亩承包田地。现如今国家正在办理土地确权,镇里也为村民更换新的承包地确权证书,本人承包地到期日期为2024年,多次回镇办理此事,政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复,只是提及几年前将本人耕地充公重新规划(是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且无人通知)。现在年老体衰,想依附于耕地糊口度日,望政府依法给予解决方案,办理土地确权与宅基地确权登记,妥善解决为盼。

回复时间:2020-07-03 08:12 回复单位: 寿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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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夏良平在1993年之前,举家迁到淮南市生活,全家户口也迁到淮南市。联系人夏春霞系夏良平的女儿,2020629日电话联系夏春霞,向其宣传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并建议其对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联系大顺镇政府和小嘴村委会进一步协商解决。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072

回复时间:2020-07-02 08:16 回复单位:大顺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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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良平,男,现住淮南市谢家集区,原住大顺镇小嘴村(已合并到仇集村)瓦东村民组,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时在淮南矿上下井并已结婚成家,因妻子与儿子都在瓦东生活,所以分得相应的承包地,1996年因计划生育及各项农民负担和家庭矛盾等原因,举家(含户口)迁到淮南。
  夏良平全家迁出后,几乎不与瓦东村民组任何人联系,也不承担任何农民负担费用,在1999年因村民组内要修路,经村民组自行集中开会研究,对全组土地重新归拢,除去修路占用土地后,剩余土地进行了二次再分配,因夏良平家无人回来参会,所以没有分得土地,1999年底夏良平妻子回村民组要承包地,村民组要求其交出几年的负担费用再给分配,后不了了之。
  今年3月份,夏良平妻子及女儿回瓦东村民组要承包地未果,直接找到仇集村部,村委会主任和镇包村干部接待了她们,经到村民组深入了解后,给以明确答复,她们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来要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常合理,但瓦东村民组集体自行公开调整土地经营已成长久事实,所以必须要经村民组再次集体开会调整。
  目前农村大部分青壮年人员都已外出,有20%的家庭举家外出,集中开会必须选择好时机才可实现,村已牵头联系,希望夏良平全力配合,在今年春节期间召集瓦东村民组集中开会解决此问题。  
                                    大顺镇政府
                                    2020.7.2

回复时间:2020-07-01 11:01 回复单位: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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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良平原系大顺镇小嘴村村民,上世纪九十年代洪水冲塌房屋后,举家迁移淮南市打工,户口也已迁入淮南市,房屋倒塌后未重建,宅基地空闲至今。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29日10时45分与夏春霞联系反馈情况,夏春霞表示理解。
  联系人:柴文玲    电话:0554-3126680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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