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个人同时在两地缴纳社保
来信人: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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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0-05-0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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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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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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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咨询
我想咨询目前政策下,同一人是否可以在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因为目前我家人在老家交了一份社保(有一张老家的社会保障卡),因为他们在外地工作,应要求需要在工作地缴纳社保(有一张工作地的社会保障卡)。所以就导致家人现在一人有两张社会保障卡、交了两份社保,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政策?请告知相应的政策。等到交满年限及退休后享受社保待遇时是享受老家的还是在外工作地的标准呢?如果只能交一个地方社保的话,那另一个地方的社保是否可退?
回复时间:2020-05-11 17:35
回复单位:寿县人民政府
回复
接到督办通知后,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夏阳春联系,了解到其父母在上海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咨询同时参加上述两个险种应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社局工作人员于5月11日向夏阳春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方涛,联系电话0554-4034319。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社局工作人员于5月11日向夏阳春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方涛,联系电话0554-4034319。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